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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交会频现"赠送面积" 业内:要在合同里写清楚

重庆时报2014/10/19 07:18

*本页涉及面积,如无特殊说明,均指建筑面积

随着周末的到来,去房交会看房的市民热情持续高涨。18号,市国土局发布了本届房交会前三天的交易数据,共成交各类房屋3771套,建筑面积33.45万平米,成交金额21.43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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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层商品住房前三天成交1757套

18号,高层商品住房依旧是交易类型的主力军。数据显示,高层商品住房前三天成交1757套,建筑面积15.90万平米。和前两天6080元的建面均价相比,昨天的6079元/平米并无明显变化。

前两天公布的数据显示,二手房共成交586套。但是截至昨天为止,二手房成交量仅仅比前两天总交易量多37套,成交金额由2.49 亿元增至2.60亿元。

装修房建面均价高出首日1114元

不过,装修房在昨天却收获了好成绩。在房交会首日,装修房成交47套,第二天为 38套,昨天共卖出50套。建面均价从交易首日的7270 元/平米涨至8384元/平米,每平米多了1114元。

趁房交会期间,“重庆2014秋季珠宝展”也借机开幕。重庆宝玉石产业协会副会长彭正均说,据他统计,来房交会的看房人,约有一成左右会“顺便过来看看珠宝”。天卖了100万,而昨天一天达到了200万。

阳台进深尺度超过1.8米要计算全面积

秋交会上,除了特价房源、首付分期等,还有种送飘窗、送半个阳台的优惠方式。但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(以下简称新规)中,“赠送面积”有了更严格的规范。其中,进深尺度超过了1.8米的阳台将要计算全面积。

飘窗、阳台 “赠送面积”更严格

在新规中,飘窗的规定新增为,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.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.1米及以上的凸(飘)窗,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/2面积。而在2005版规定中, 飘窗并不需要计面积。

此外,阳台只计算一半面积的进深尺度也从2.4米缩小到1.8米。如果超过了这个数据将要计算全面积。

昨日,某楼盘置业顾问称,虽然赠送阳台、飘窗的优惠政策未标注在宣传单上,但的确有该项优惠。据了解,目前工商禁止使用“赠送”、“买一送一”等类似宣传语。业内更多使用“此范围计一半产权面积”等说法。

根据新规,7月1日之前报建的项目沿用旧政策,7月1日之后收到的新报建项目按照新规执行。

新规后大阳台可能减少

正在南坪租房的市民林先生说,逛房交会期间,他发现阳台大的房源并不多。

“如果是新规出台后报建的房子,出于对赠送面积的考虑,促销有压力的地产商可能会减小阳台面积,把面积转移到套内面积上,比如说房间、客厅。”另一位地产商内部人士说,“以前我们阳台2米都敢修,但现在主要是1.5~1.8米。估计以后大阳台房源更难找了。”

该内部人士透露,假设以前100平米的房子,赠送了10个平米;新规过后,还是100个平米的房子,赠送面积只有3个平米。“在这种情况下,开发商可能会选择降低单价,其实性质还是一样。”

一定要在合同中标注清楚

需要注意的是,赠送的飘窗或一半的阳台并不计入产权面积,那是否会影响使用?多名楼盘的置业顾问都表示,不会影响。“只能说这部分不在房产证面积上,其实使用面积不会受到任何影响。它在你房子内,这部分面积,谁能够动得到?”

有媒体曾报道过,广东市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,房管局拒绝了为露天平台部分办理手续。理由是,这个露天平台属于公共平台,个人无权买卖。

上述地产商人士分析,类似露天平台的案例多半是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,给出的口头承诺。“这种口头承诺并不合理。本身属于公共平台的范围,估计也并未在购房合同或者附注中标注清楚,所以造成了纠纷。”对于赠送阳台的影响方式,几位业内人士一致建议,最终一切都应该以购房合同为主,购房者应该在合同、备案、附注中标注清楚,避免日后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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